一、概述
在民法典中,关于保险指定受益人的规定是明确且严格的。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或达到特定年龄后需要确定其合法的继承人。
二、合法性基础
根据《民法典》第1237条的规定,投保人应当为身故或者死亡的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如果未指定,那么受益权归法定继承人,而非投保人指定的人。
三、法律规定
1. 保险合同中的指定:《保险法》第56条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约定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权利义务,以及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因此,保险合同中的指定决定了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是谁。
2. 受益人确定的时间点:《保险法》第128条第2款规定:“被保险人依照本法规定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或者死亡的,由受益人的合法继承人代替指定的受益人行使受益权。”
四、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56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约定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权利义务,以及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这是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表明保险合同的制定应该考虑到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2. 《保险法》第128条第2款:“被保险人依照本法规定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或者死亡的,由受益人的合法继承人代替指定的受益人行使受益权。”这一条款明确了当被保险人死亡或达到特定年龄后,必须由指定的受益人来行使受益权,而不是由投保人指定的人。
五、结论
综上所述,保险指定受益人是可以进行隔代的,只要满足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指定即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或者死亡,那么需要由合法继承人代替指定的受益人行使受益权。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指定受益人是可以进行隔代的,只要满足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指定即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或者死亡,那么需要由合法继承人代替指定的受益人行使受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