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标题:《资深律师视角:保险受益人权利与义务详解——以民法典为依据》
【1. 定义与设立】
在民法典第1167条中,明确指出保险合同可以指定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合同中确定的,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
【2. 权利确认】
受益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第1181条,受益人对保险金享有专属请求权,未经其同意,任何人不得转让或抵消。这是保障受益人权益的基本原则。
【3. 通知义务】
受益人收到保险事故发生通知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了这一义务,否则可能影响理赔权益。
【4. 行使权利的时间】
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应在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保险事故发生后的法定期间内行使,过期未行使的,视为放弃(见民法典第1184条)。
【5. 变更与撤销】
如需变更或撤销受益人,须征得原指定人及被保险人同意,且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否则可能导致原有约定失效(民法典第1185条)。
保险受益人在享受权益的同时,也负有相应义务。理解并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尊重被保险人的意愿。在处理保险相关事宜时,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全面的法律指导。
总结:保险受益人在享受权益的同时,也负有相应义务。理解并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尊重被保险人的意愿。在处理保险相关事宜时,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全面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