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被保险人是否能成为受益人”的问题。
首先,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而被保险人是其人身、财产或责任等被保险的对象。在一些保险类型中,如人寿保险,被保险人可以指定自己为受益人,这符合《保险法》关于受益人选择权的规定。
其次,保险合同的设立基于双方自愿原则,被保险人在不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完全可以设定自己为第一顺序或者后续受益人,这也是尊重了《合同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再者,参照《保险法》对于保险利益的要求,被保险人对自身的生命或健康具有法定的保险利益,因此被保险人设定自己为受益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被保险人完全可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担任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这一行为既符合适用的保险法规,又体现了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权利。
总结: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被保险人完全可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担任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这一行为既符合适用的保险法规,又体现了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