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中,指定受益人的概念指的是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能够获得赔偿的权利。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也可以是投保人指定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
以下是从五个方面对指定受益人的法律依据进行详细阐述:
1. 《民法典》第627条第一款规定:“本编所称受益人,包括因意外伤害或者其他原因死亡的被保险人、依法享有生命权和健康权的人、为被保险人设定遗嘱的人和其他应当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人。”该条款明确指出了受益人的范围,并且强调了他们作为被保险人财产的唯一所有者和合法继承人。
2. 《民法典》第639条规定:“被保险人有权确定受益人。受益人为多个的,受益人协商决定受益顺序;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按照多数被保险人或者法定继承人的意思确定受益人。”这是保障被保险人自由选择受益人的重要条款,通过这样的方式保护了被保险人的权益。
3. 《民法典》第651条规定:“保险人可以根据投保人的约定,变更受益人的指定。变更受益人的通知应当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这一条款保障了保险人的财产权益,如果保险人没有得到投保人的明确同意,就不得随意更改受益人的指定。
4. 《民法典》第660条规定:“人寿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死亡或者生存到合同终止时未满期,保险金应当支付给保险的受益人。”这一条款明确了人寿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的特定责任,即在被保险人死亡或者生存到合同终止时应向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5. 《民法典》第861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一)投保人指定受益人不真实或者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但投保人与受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受益人与其有抚养关系的近亲属互相指定,且没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的。”这是保障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条款,保护了被保险人的知情权和利益。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于指定受益人的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充分保障了被保险人的权益,也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总结:综上所述,《民法典》对于指定受益人的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充分保障了被保险人的权益,也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