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原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71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夫妻双方都有权查看并管理各自的保险利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样,离婚后,夫妻共同的财产也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偿还债务人的债权。”因此,如果保险利益是以财产为担保,那么在被用于抵债时,其归属应首先考虑的是偿付保险赔偿责任,然后才是偿还其他债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第三人原因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保险标的的损失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未接到通知的,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也可以自行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上的受益人主要基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对于保险赔偿,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被用于抵债时,应先考虑偿付保险赔偿责任,然后是偿还其他债务。因此,要了解保险上的受益人,首先要了解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也要考虑到第三方的因素可能对保险索赔产生影响,因此在行使权利时需要注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上的受益人主要基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对于保险赔偿,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被用于抵债时,应先考虑偿付保险赔偿责任,然后是偿还其他债务。因此,要了解保险上的受益人,首先要了解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也要考虑到第三方的因素可能对保险索赔产生影响,因此在行使权利时需要注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