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租人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第1286条的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屋用于经营的,应当事先书面告知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或者转让房屋。”因此,如果房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租给他人,可能会侵犯承租人的权益。
2. 抵押权的保护:根据《物权法》第213条规定:“抵押权人有权收取债务人未清偿的债权部分或全部作为担保。”因此,如果房屋被抵押,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并以此对抗其他债权人。
3. 优先购买权:根据《合同法》第91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一方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先买选择权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因此,如果房屋在出租后设定有优先购买权,则出租人可能无法完全控制房屋的所有权。
4. 财产损失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和行为人有过错的,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分担责任。”因此,如果出租人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房屋损坏,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5. 继承问题:根据《继承法》第79条的规定,“遗产分割完毕后,原所有人应退还所有剩余的遗产份额给继人。”因此,如果房屋被继承,原所有人仍需要支付剩余的租金或使用权费给承租人。
总结:5. 继承问题:根据《继承法》第79条的规定,“遗产分割完毕后,原所有人应退还所有剩余的遗产份额给继人。”因此,如果房屋被继承,原所有人仍需要支付剩余的租金或使用权费给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