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时,如何确定孩子和财产的归属?
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房产、汽车等。
三、离婚后,一方在未获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独自出售了他们的共同财产,并从中获利,此时,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占共同财产的行为?这需要看具体情况。
四、如果一方在离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将其中的部分作为自己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后如果另一方要求分割这部分房产,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这也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五、离婚后,双方都有权得到对方的经济帮助。但如果一方有恶意转移或者不配合帮助他人的行为,这也可能构成对经济帮助的侵犯。
总结::在夫妻离婚过程中,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涉及到许多复杂的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人士的帮助。对于财产分割,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包括家庭成员的贡献度、经济状况、生活需要等因素。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公平性和合法性,不能任意侵害他人权益。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也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和健康状况。总的来说,解决此类问题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和法官的专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