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保险受益人的选择权通常由保险合同规定。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受益人在没有得到保险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可能会改变其意愿。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238条的规定,一个人有权自由决定是否成为财产的所有者或管理者的财产的一部分。如果一个保险受益人在没有得到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保险受益权转让给他人,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并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次,根据《保险法》第60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受益人应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意味着只有当受益人有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时,他们才能成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第三,根据《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前或婚后都有权决定自己的财产归属问题。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改变保险受益人的意愿,这可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
第四,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如果一方在去世后没有留下明确的遗嘱,那么他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的方式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益人改变了他去世后继承的意愿,这可能被视为非法的行为。
第五,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都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如果一个保险受益人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保险受益权转让给他人,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视为无效的合同。
总的来说,保险受益人的选择权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受益人在没有得到保险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将保险受益权转让给他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可能对其他受益人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为了保护保险利益的公平性和合法权益的实现,建议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的帮助和建议。
总结:总的来说,保险受益人的选择权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受益人在没有得到保险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将保险受益权转让给他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可能对其他受益人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为了保护保险利益的公平性和合法权益的实现,建议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的帮助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