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在通过仲裁程序离婚之后,是否还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离婚后发现有未分割或新发现的财产时,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重新分割。
法律规定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表明如果一方在离婚时隐瞒了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重新分割。
时间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指出,“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即便已经通过仲裁离婚,如果发现有未分割的共同财产,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重新分割。
证据要求: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未分割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多种证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当事人需依法收集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裁决:一旦法院受理了此类案件,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具体案情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进一步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执行与监督:最终的裁决需要得到有效的执行,若一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结果,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了执行程序,确保裁决能够得到实施。
综上所述,即使通过仲裁方式结束了婚姻关系,若存在未分割或新发现的共同财产,当事人仍有权利要求重新分割。但这一过程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包括提供证据、法院裁决及执行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