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次复婚的夫妻,其财产分割主要取决于复婚时双方对财产的约定形式以及是否签订过婚前财产协议。若无特别约定,通常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原离婚时已分割的个人财产仍属个人所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对复婚后的财产归属有直接影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及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亦为个人财产。复婚后,上述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恢复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一方婚前购买股票,婚后由该股票产生的股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离婚后再复婚的夫妻,其财产如何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婚前财产仍归个人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视为共同财产。建议双方在复婚前签订一份详细的财产协议,明确财产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