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二婚夫妻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关键在于区分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并根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进行分割。法律原则上支持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处理二婚起诉离婚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考虑:
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婚前所拥有的财产一般归各自所有,除非有证据表明该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化为共同财产。
共同债务及债权的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表明,在处理财产分割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责任。
特定情形下的特殊照顾原则:如存在未成年子女抚养、一方因病或伤残等原因需要特别关照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保障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体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原则。
协议优先于法定: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民法典》鼓励并认可这种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法院裁量权的应用:当双方无法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妥善处理。”
综上所述,针对二婚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应首先明确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共有财产;其次,在尊重当事人意愿基础上兼顾公平正义;最后,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提供的多种解决方案途径以实现最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