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离婚时,涉及房产分割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的方式确定房产归属,房产归属方有权要求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根据中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购置的房产,离婚时应依法进行分割。
资深高级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房产分割原则: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离婚时房产分割需考虑公平合理原则,以及对子女和女方的适当照顾。
房产过户程序:一旦房产分割方案确定,获得房产的一方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自权利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登记。离婚后,房产归属方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有效文件,以及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
法律责任与风险:如果一方拒绝配合过户,另一方可以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同时,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可能带来法律风险,如房产被第三方主张权利等。
最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等,构成了当前离婚房产分割及过户的主要法律依据。
总结: 离婚时,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可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进行分割。获得房产的一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提交必要文件至不动产登记机关,完成房产过户手续。为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建议遵循法定程序,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