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用户询问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是否能够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期望得到资深高级律师的专业解答,包括相关法律规定、分割原则、分割范围、分割程序及特殊情况下的处理等五个方面。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分割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协议优先:夫妻双方首先应就财产分割达成自愿、公平的协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公平原则:在协议不成时,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秉持公平原则进行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保护特定权益:在分割财产时,应优先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三、分割范围
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具体包括:
四、分割程序
协商阶段:离婚当事人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案,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应分得的财产份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诉讼阶段: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将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财产分割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五、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总结:离婚后,夫妻双方有权依法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遵循协议优先、公平、保护特定权益等原则。分割范围涵盖工资收入、投资收益、继承财产等,通过协商或诉讼程序进行。对于存在恶意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的一方,法律将对其采取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惩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