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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家庭主妇财产分割问题?

用户:183****4932 汉川市 2024-11-02 21:51 婚姻家庭 浏览量:3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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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希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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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想要了解的是,在离婚过程中,作为家庭主妇的一方在财产分割上有哪些权利以及如何保障这些权利。这涉及到婚内共同财产的界定、个人贡献度考量、特殊情况下(如一方有重大过错)的调整原则等方面。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对于离婚时家庭主妇在财产分割中的权益保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婚内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意味着即便是一方在外工作获得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有。

  2. 家务劳动的价值认可:民法典第1087条指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明确提到了对承担较多家庭义务一方利益的考虑,即承认了家庭主妇或主夫在家务劳动上的付出。

  3. 经济补偿请求权: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对方应当给予补偿。(依据同上)

  4. 过错方责任:当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导致离婚时,《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受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5. 具体操作指南:建议通过专业律师的帮助来搜集证据证明自己的贡献程度及对方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同时积极参与到财产清单的制定过程中去,确保自己能够公平合理地分得应得份额。

总之,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充分体现了对家庭主妇权益的保护态度,但实践中仍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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