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如何撰写男女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书,特别是想了解其中应包含哪些关键内容及法律依据。作为一份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它需要明确列出双方共同和单独拥有的财产、债务情况,以及具体的分配方案,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应当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据相关原则进行判决。
财产界定:在起草财产分割协议前,必须明确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而个人财产则包括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参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债务分担:对于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也需明确如何分配。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夫妻一方因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但若为家庭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则应视为共同债务。
子女抚养权与经济支持:虽然这不属于财产分割直接范畴,但在协议书中通常也会涉及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事宜。《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至第一千零八十六条对此有所规定,强调了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出发点来确定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用。
协议执行与变更:一旦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后,除非出现重大情势变化,否则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一方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财产分割协议。
综上所述,一份合法有效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不仅需要详细列明双方共同和单独财产及其分配方案,还需考虑到债务分担、子女抚养权及经济支持等问题,并确保所有条款均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最后,双方应在充分理解各自权利义务的基础上自愿签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