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后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是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协议内容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类型的争议都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尤其是涉及身份关系确认如离婚本身通常不适用仲裁程序。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对于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意味着关于财产分割的具体条款如果属于合同性质或者双方就特定财产归属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则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离婚与财产分割的区别处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条,“当事人请求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履行义务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表明即使是在法院判决或调解下达成的离婚协议,其中有关于财产分配的部分也可以单独执行;但对于是否能够直接通过仲裁机构来决定离婚事宜,《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仅提到“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未提及仲裁途径。
财产性质认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哪些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正确区分个人财产与共有财产是合理分配的前提条件之一。
公平原则: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财产分割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都强调了应遵循的原则——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等。
执行效力:一旦仲裁裁决作出并生效,其具有法律约束力(见《仲裁法》第五十七条)。但若涉及人身权利变动(例如解除婚姻关系),则仍需通过司法程序完成最终确认。
总之,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内,虽然不能直接通过仲裁实现离婚目的,但对于已达成一致意见或存在具体争议点的财产分割事项,确实可以通过仲裁机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确保整个过程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各方权益不受侵害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