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在杭州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具体金额,以及影响财产分割的因素和法律依据。以下是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而不仅仅是简单的“对半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是分割的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财产不属于分割范围。
分割比例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分割原则,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作出裁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有重大贡献(如承担主要家务、照顾子女等),可能会获得更多的财产份额。反之,如果有重大过错,可能会少分或不分财产。
综上所述,杭州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个人财产的范围、分割原则以及具体案情来确定。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