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关心的是在离婚时是否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及再婚与否对这一过程是否有影响;实际上,在我国离婚时会依法对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而个人是否选择再婚并不会影响先前离婚时已经完成的财产分割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等相关法律规定:
-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原则上应平等协商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婚不影响已分割完毕的财产状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对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 离婚后,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具体的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
综上所述,离婚时将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之后任何一方再婚与否均不会改变这一既定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