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离婚时如何提出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操作步骤。以下是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在离婚诉讼中,一方或双方可以提出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提出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财产的归属和价值。这些证据可能包括银行流水、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公司股权证明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院在审理财产分割案件时,会遵循一定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旦法院作出财产分割的判决,双方应当按照判决内容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在离婚时提出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需要明确财产的范围和归属,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