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孩子的保险受益人应该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包括以下几类:(1)公民的合法收入;(2)生产、经营的收益;(3)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4)个人的储蓄和投资所得的财产。”在孩子未出生之前,其父母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其次,如果孩子的父母没有遗嘱,那么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孩子的抚养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如果是孩子的抚养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在继承发生后不愿意履行监护职责,那么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主要是因为抚养人或者法定代理人需要承担起对孩子的教育、生活等方面的义务,对于孩子的人身权利和社会责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再次,如果孩子的父母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孩子。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明确的遗嘱指示抚养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应该在孩子未满18岁时为他支付全部学费,那么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无法直接行使这部分权力。
第四,如果孩子的父母死亡后,并且留下了遗嘱,那么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遗嘱明确规定了孩子应由谁来抚养,那么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应当按照遗嘱的指示进行抚养。如果遗嘱并没有明确规定,那么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需要通过法院诉讼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最后,如果孩子的父母离异,那么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是孩子们的抚养人。然而,如果他们双方同意让孩子跟随另一个配偶生活,并且这个配偶也愿意承担起对孩子的生活照顾的责任,那么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可能不再是孩子们的抚养人。此时,孩子的抚养权应当由孩子和他/她想要跟随的配偶协商决定。
综上所述,孩子的保险受益人通常应该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孩子的抚养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但如果存在抚养关系紧张或者不愿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那么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来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
总结:综上所述,孩子的保险受益人通常应该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孩子的抚养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但如果存在抚养关系紧张或者不愿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那么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来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