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不一定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法中,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权益主体,但不是同一方。保险法规定,保险金的分配有顺序性,先付给被保险人;再付给受益人。
具体来说,《保险法》第21条规定:“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有权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这里的“被保险人”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约定缴纳保费的人。如果保险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受益人,那么受益人就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保险金的人。
同样,根据《保险法》第36条的规定,“受益人是指因人身保险合同而取得保险金的人”,这里的受益人也必须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且满足领取保险金条件的人。
因此,受益人的选择并不影响保险金的支付顺序。受益人既可以是被保险人,也可以是未被保险人,甚至是其他任何拥有合法财产的人。但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索赔过程中,通常会优先支付给被保险人,也就是实际遭受损失的人。如果保险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受益人,则应遵照约定。
总的来说,受益人的选择并不影响保险金的支付顺序,只有当实际遭受损失时,才会按照受益人的顺序进行支付。
总结:总的来说,受益人的选择并不影响保险金的支付顺序,只有当实际遭受损失时,才会按照受益人的顺序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