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在离婚后,如果户口簿上显示其与子女不再是亲属关系,这种状态是否合法,以及这种情况下如何保障其对子女的法定权利,包括探视权、抚养权等。
法律关系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替代)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即便户口簿上未明确标注为亲属关系,也不影响父母与子女间的法定亲子关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户口登记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离婚后关于户口簿信息的变更应遵循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但需注意,户口簿上的“非亲属”标注并不改变法律上的亲子关系,若出现此类错误标注,可依据实际情况向公安机关申请更正。
抚养权与探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同时,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意味着,即使户口簿信息有误,也不影响非直接抚养方行使探视权及承担抚养费用。
法律救济途径:若因户口簿信息错误导致权益受损,如影响到探视权行使等,当事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更正户口信息;或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最新政策与实践:近年来,我国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也更加注重保护儿童权益和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例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实践中,各地公安机关和法院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会综合考虑法律规定与儿童最佳利益原则,确保离婚不影响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和权利。
总结:离婚后户口簿上显示与子女非亲属关系,并不能改变法律上确认的亲子关系及其附带的权利与义务。父母双方仍需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探视权。面对户口簿信息错误,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更正,确保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