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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可不可以迁移回当地?

用户:195****3786 萍乡市 2024-11-01 01:09 婚姻家庭 浏览量:1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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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希宁
邓希宁*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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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问题的核心在于:离婚后,个人是否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这意味着离婚后的公民有权申请户口迁移。

其次,关于迁回原籍地,《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规定:“已婚但未在配偶户口所在地形成家庭生活的夫妻双方,一方要求户口迁回原籍所在地的,应当允许。”

再次,离婚后的居民身份和居住权并未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改变,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离婚后,各方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生活,包括户口迁移。

第四,考虑到特殊情况如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如果子女随一方生活并需要变更户籍地,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规,也可办理相应的户籍迁移手续。

第五,具体操作层面,各地公安机关对于户口迁移的具体程序可能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会遵循上述法律法规的精神执行。

综上所述,离婚后,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依法申请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原籍地,公安机关应予以办理。在此过程中,应注意了解并遵守当地关于户口迁移的相关政策和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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