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267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因此,享有保险金权利的人应当在收到保险金后的两个月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的意思表示。
二、财务顾问观点
由于保险公司对保险金的权利归属有明确的规定,并且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获得的赔偿金,因此,受益人的选择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三、客户经理观点
虽然目前尚无法律规定保险金如何分配给受益人,但一般情况下,保险金会被按照“公平原则”分配给所有受益人。这是因为保险公司需要保证所有的受益人都能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得到应有的赔偿金。
四、公证人员观点
公证人员可以起到一个确认和保护受益人权益的作用。他们可以通过公正的行为,使保险金的分配过程更为透明和公允,从而保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五、法院的观点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分配保险金给受益人,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受益人的选择以及保险金的分配方式。
综上所述,受益人的选择应该是基于合同约定,尊重所有受益人的权益,并且遵守公平的原则。同时,保险公司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保险合同的顺利履行。
总结:综上所述,受益人的选择应该是基于合同约定,尊重所有受益人的权益,并且遵守公平的原则。同时,保险公司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保险合同的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