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是关于离婚后双方户口是否仍能保留在一起。答案是:离婚后,原夫妻可以选择将户口分开,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户口不分离,仍将户口落在同一户籍上。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地方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并未明确规定离婚后必须分开户口,只规定了户口登记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因此,离婚并不强制要求变更户口所在地。
二、婚姻关系的变化并不会自动导致户口的分离。如需迁移户口,需要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变动登记。
三、涉及房产归属和使用权的问题,如果离婚后双方仍有共同房产,一方同意另一方继续挂靠户口,也是可行的,但这需要参照《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房产所有权的实际状况。
四、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指出,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方,子女可随该方迁户口,但这不影响另一方与子女的亲属关系及相应的权益。
五、各地公安机关对于户口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可能存在差异,部分地方可能有限制性规定,比如限制非直系亲属在同一户口簿上等,故离婚后的户口处理还需参照当地具体政策执行。
综上所述,离婚后原夫妻的户口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分开,但实际操作中还需考虑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策的具体要求。建议在做出决定前咨询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者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