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离婚后在迁移户口的过程中是否需要改姓以及如何进行改姓的操作。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本身并不强制要求更改姓氏,改姓是个人的自愿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需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申请,并经公安机关批准。离婚后,若父母一方欲将子女的姓氏改为自身姓氏,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且应当基于子女的最佳利益考虑。
具体操作上,首先需要由变更姓名的一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理由,并附带离婚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涉及子女改姓,还需取得另一方的同意或法院的裁决。在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户口迁移及姓名变更手续。
综上所述,离婚后迁户口并不是必须改姓的情况,改姓应遵循自愿原则,并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与审批。对于涉及子女改姓的情况,则需要充分保障子女权益,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并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