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关于离婚后如何变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需要携带哪些相关材料。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涉及户籍管理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公民的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持有关证明文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登记。离婚后,当事人需提供的主要资料包括:
1、身份证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离婚证明文件:法院判决离婚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离婚的,则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 3、原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便于在户口簿上做相应的变更标注。 4、如有子女抚养权变动的情况,还需提供与子女抚养权变更相关的法律文书。
综上所述,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离婚后的户口本变更需遵循上述法律规定,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完成以上手续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将相应地更改为离婚。
总结来说,离婚后欲变更户口本婚姻状况,个人需备齐身份证、离婚证明文件(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原户口簿以及涉及子女抚养权变动的法律文书等相关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依法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