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想知道在临沂市协议离婚后,其户口应如何迁出。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解析:
离婚协议与户口迁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动等原因需要迁移户口的,应当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因此,离婚后双方可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户口迁移的约定,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房产归属与户口迁移:若离婚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户口迁移事项,但房产归属已确定给一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实际居住人有权要求对方迁出户口,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
子女抚养权与户口迁移: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迁移户口,应由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凭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以及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办理子女户口迁移。
当地具体政策规定:临沂市地方可能有具体的户口迁移管理政策,例如临沂市公安局发布的相关规定,需参照执行,可能包括提交离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必要文件。
流程办理:首先,离婚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如有涉及户口迁移内容)以及迁入地的接收证明等材料,前往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其次,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总结来说,临沂市协议离婚后户口迁出的具体程序和所需资料,主要取决于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房产归属情况、子女抚养权分配以及临沂市当地的户籍管理政策,离婚当事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准备齐全材料,分别在迁出地和迁入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相应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