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的核心是:离婚后,如何为子女办理户籍登记?答案在于,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户籍的办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确定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确定后,子女通常会随抚养方落户。
准备相关材料:离婚后的子女户籍迁移需提供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抚养权归属证明(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抚养方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和迁移手续。
非抚养方的探望权与户籍无关:即便子女户籍跟随一方,另一方仍享有法律规定探望权,这不影响子女户籍的办理。
特殊情况处理:如子女原在父母共同名下的户籍下,离婚后需要将子女户口迁出至抚养方处时,应按照当地户籍管理规定办理。
综上所述,离婚后子女上户口需明确抚养权归属并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向抚养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在此过程中,非抚养方的探望权不会受到影响,且应遵循各地具体的户籍管理制度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