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用户想知道离婚后女方如何独立设立户口,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分析:
- 身份证明:女方需提供离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户口迁移的基本文件。(《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
- 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如为诉讼离婚,需提供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证明婚姻关系已解除。
- 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有合法的居住地址,以便迁入。(《户口登记条例》第14条)
- 社区接受证明:前往拟迁入地的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开具接收证明,表明同意接收户口。
- 申请表: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所有相关材料。
中国法律依据:
- 《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规定了户口迁移的相关程序和所需材料,如第13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
- 第14条“公民因婚姻、工作、学习等原因迁出原户口管辖区,应当持迁移证件向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总结:离婚后女方欲独立设立户口,需准备好身份证明、离婚证明、居住证明及相关申请表格,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确保所有手续齐全,方可成功迁入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