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在成都地区离婚后,是否可以选择不分割户口(即保持在同一户口簿上),而仅仅进行户籍内的分户。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看,这个问题涉及了婚姻法、户籍法以及地方性法规等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离婚并不直接导致户口变动,夫妻双方均有权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等原因,可以申请变更户口登记,但并未强制要求必须分开户口。再者,成都市的相关户籍管理规定也应予以参考,若无明确规定必须分户,当事人则有权选择不分户。
另外,对于分户的具体操作,可能需要满足当地公安机关关于分户条件的规定,例如是否有独立住所等。同时,离婚后的户籍关系处理还涉及到子女抚养权、房产分割等问题,这些问题也需要依照《民法典》和《婚姻法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
综上所述,在成都离婚后,如无特殊地方性政策限制或实际操作困难,理论上是可以选择不分户口仅进行分户的。然而,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及个人实际情况来决定,并应咨询专业人士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