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女性在离婚后办理户籍迁移所需的材料和程序。这是一个关于婚姻变更后的户籍管理问题,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户口登记条例》、《婚姻法》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以及《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综上所述,离婚妇女在迁移户口时需提供基本身份证明、离婚证明、原户口簿、迁入地接收证明及申请表等相关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