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用户在离婚后,咨询如何对户口本进行相应更改,期望了解具体操作步骤、所需材料、法律依据、办理机构及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等信息。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解析:
操作步骤:离婚后,涉及户口本变更的主要内容为婚姻状况由“已婚”改为“离异”。首先,需持有离婚证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户政服务中心申请变更。申请人需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并提交离婚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会在系统中进行信息更新,同时在原户口簿上进行手工标注或更换新的户口簿(视各地具体规定)。
所需材料:主要包含以下几项: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以及《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纠纷引起的户内成员分户等问题的批复》(公治[2009]458号)中的相关规定,公民在婚姻状况发生变动时,有权申请变更户口登记信息。
办理机构:户口本的变更事宜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户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部分地方已实现“一窗通办”,用户可前往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相关业务。
相关费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户口簿工本费为每本10元。但部分地区针对离婚户口本变更可能免收工本费,具体收费政策以各地公安机关公告为准。
总结:离婚后更改户口本婚姻状况,申请人需携带离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至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户政服务中心填写申请表,经审核后完成信息更新。此过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相关批复,一般需支付户口簿工本费(具体金额或免费政策依地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