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在深圳离婚后,是否可以将原本共同的户口分开,单独设立新的户口。以下是针对该问题的详细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需要迁移户口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这意味着,离婚后,当事人有权申请将户口从原家庭户中迁出,单独设立新的户口。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发布的《深圳市户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离婚后申请分户的具体流程包括:首先,当事人需提供离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其次,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填写《分户申请表》;最后,经审核通过后,公安派出所会为申请人办理分户手续。
根据《深圳市户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申请分户的条件包括:(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2)申请人有合法稳定的住所;(3)申请人与原户主已经解除婚姻关系或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分户后,新设立的户口与原户口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享受公共服务、办理各类证件等。同时,分户后的新户主也应履行相应的户籍管理义务,如及时更新户籍信息等。
如果离婚后一方无固定住所,无法满足分户条件,可以根据《深圳市户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申请将户口迁至亲友处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此外,如果双方对分户事宜存在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综上所述,深圳离婚后是可以申请分户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建议在申请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