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核心是关于离婚后户口迁移的合法性,特别是是否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地。从法律角度,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公民因结婚、离婚、退休、退职或者辞职、开除公职等情形之一,需要迁移户口的,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可以申请迁徙户口。
首先,从“人户一致”的原则出发,离婚后个人有权选择居住地,这符合《户口登记条例》的精神。其次,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并不影响个人的户口迁移权。再者,根据《公安机关户口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公民有权利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申请变更户口登记,包括因婚姻状况变动而进行的户口迁移。此外,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8条,离婚协议或判决不应妨碍一方当事人行使法定的权利,如户口迁移权。最后,根据《公安机关户口登记工作规范》,离婚后的公民可以凭离婚证明和接收地派出所的同意接受证明,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
综上所述,离婚后的户口可以迁回老家,只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正规的申请流程,确保材料齐全并得到接收地的同意,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因此,用户无需担心离婚会影响其户口迁移的权利,只要遵循相关法规,依法行事,就能顺利进行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