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咨询的是外嫁女在离婚后将户籍迁回原籍的具体步骤和所需材料。她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可能遇到的实际操作流程。
户籍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3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离婚证明:离婚后的女性需要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这通常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原籍同意:需要原籍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同意接收的证明。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判决书)、原籍地接收证明等。
办理流程:首先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总结来说,外嫁女离婚后想把户口迁回原籍,需遵循户籍管理规定,准备必要的证明文件,按步骤在两地派出所进行迁出和迁入的申请。具体操作可能会因地方政策差异而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