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并不需要去注销户口本上的信息,但可以申请更改婚姻状态信息。具体而言,您可以持离婚证及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婚姻状况变更。
- 户籍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等原因,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离婚属于应当申报变更的情形之一。
- 公安机关户籍科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故办理此类业务应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科。
- 所需材料:通常情况下,当事人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离婚证明(如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文件前往办理。部分地区可能还要求提交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
- 流程及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申报变更登记时,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变更;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
- 特殊情况处理:若双方均不在原籍居住,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在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综上所述,离婚后只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婚姻状态信息更新即可,无需注销户口本。同时建议尽快完成变更登记,以便于后续相关证件及事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