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武侯区离婚后如何办理分户手续以及所需的具体条件和材料。以下是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离婚后可以申请分户。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川公发〔2017〕133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或双方要求将户口迁出原家庭户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公发〔2020〕16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办理分户手续。如需补充材料,申请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补齐。
综上所述,武侯区离婚后分户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簿、拟迁入地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申请。只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律规定,通常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