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关于夫妻离婚后,原属于双方共同的宝宝(即未成年人)在北京户口如何处理的问题。答案主要包括: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户口随抚养人迁移、户籍变更程序、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以及父母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抚养权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应以最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决定,同时考虑到父母双方的意愿和抚养能力。被抚养人的户口一般会跟随抚养人。
户口迁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因婚姻、家庭关系变动等原因需要迁徙户口的,应当依法办理迁出、迁入手续。因此,离婚后孩子户口应随抚养人按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离婚协议约定:离婚时,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子女抚养及户口迁移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涉及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事项,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并在协议中载明。
父母双方权益与义务:离婚并不改变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仍需承担子女的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
法律程序:离婚后的户口变更需向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判决书等。
综上所述,离婚后宝宝北京户口的处理应按照抚养权归属、法律规定及相关协议执行,确保儿童利益最大化,并严格遵循户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双方父母都应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义务,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