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到的“外地户口离婚后怎么办”主要涉及离婚后的户籍迁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以下是针对您的问题从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户籍迁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离婚后,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至新的居住地。具体操作需要提供离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办理。
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您与前配偶就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分割。
子女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经济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您在离婚后面临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对方提供适当的经济帮助。
再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男女双方均有再婚的权利,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综上所述,离婚后关于户籍迁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经济帮助以及再婚权利等方面的问题,均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建议您在处理这些事务时,尽量保持沟通,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