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核心是想知道离婚后抚养子女如何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具体答案需涵盖以下五个方面:
抚养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和《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离婚后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一般该方就有权为孩子办理户口迁移。抚养权归属决定孩子的户口登记地。
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了子女抚养权归属,凭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生效判决、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出生医学证明、双方身份证件以及迁入地的住房证明或其他居住证明等材料。
户口迁移程序:按照《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携带上述材料到迁出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再到迁入地派出所申报迁入。经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特殊情况处理:如遇一方拒绝配合办理户口迁移,权利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总结来说,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取得有效法律文书确定抚养权的基础上,准备好齐全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法定程序即可为孩子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此过程中,如有对方拒不配合等情况,可依法寻求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