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成都市离婚后是否可以进行户口分户,以及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以下是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立户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这一条款明确指出,公民在婚姻关系变化后有权利申请分户。
具体条件: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或一方要求分户的,凭离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这意味着,在成都市离婚后,只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申请分户。
申请程序: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公发〔2021〕16号)的规定,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
时间与费用: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户手续,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通常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分户。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没有固定住所,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例如,可以将无固定住所的一方暂时挂靠在亲友的户口下,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分户。
综上所述,成都市离婚后是可以申请户口分户的,只需按照相关规定准备齐全的材料并提交给当地公安派出所。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顺利完成分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