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在于,已婚人士在离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栏会如何显示。根据我国的户籍管理规定,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通常会根据个人的实际婚姻状态进行更新。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看,中国的《户口登记对内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居民的个人信息,包括婚姻状况,应在发生变动时(如结婚、离婚等)及时在户口登记上进行变更。因此,离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应由“已婚”变更为“离异”。
其次,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应当自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更正项目内容。”这意味着离婚后的公民有义务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信息更新。
再者,参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离婚登记完毕后,当事人应当向单位、学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宣布其离婚的事实。”这可能意味着离婚信息会被记录在公共记录中,包括户口本。
然后,从《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和挂失申报单》。”离婚后的公民在办理新的身份证时,需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这将反映在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上。
最后,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迁移的,应当办理相应的变更或者迁移登记。因此,离婚后的户口本信息理应得到更新,以反映当前的婚姻状况。
综上所述,已婚人士在离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会更改为“离异”,以准确反映个人的婚姻状态。这是一个法律要求,旨在确保公共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民在离婚后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户口信息的更新,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