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在深圳离婚后,是否可以选择不迁移户口。答案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离婚后户口迁移并非强制性要求,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迁出。
首先,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动可以申请变更户籍登记,但并未明确规定离婚必须迁移户口。因此,在深圳离婚后,原户籍所在地并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可以自愿选择户口是否迁移。
其次,公安机关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户政管理若干意见》强调尊重和保障公民自主选择权,对离婚后的户口迁移不做硬性规定。
再次,考虑到实际生活中的住房、工作等因素,如离婚后双方仍居住在同一城市或地区,保持原户口并不会影响个人权益的行使。
第四,子女抚养问题也是离婚后户口考虑因素之一,根据《婚姻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了子女的利益,父母一方可能会选择保留现有户口以便于履行抚养义务。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法律上并未强制要求离婚后户口迁移,但在一些地方实践中可能存在不同政策,因此具体操作还需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综上所述,深圳离婚后,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需求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尊重并保障了公民对户口登记事项享有的自主选择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