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外地人嫁给北京人后,如果离婚,其户口会如何处理。以下是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外地人嫁给北京人后,户口迁入北京是基于婚姻关系。如果离婚,这一基础不复存在,因此需要重新考虑户口的去留问题。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户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公人管字〔2018〕366号)第4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因离婚而要求将户口迁出的,应当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经审核后予以办理。” 离婚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如果离婚时子女由女方抚养,女方可以申请将子女的户口随自己迁出,具体操作需提供相关抚养权证明材料。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户口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公人管字〔2018〕366号)第5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经济来源。” 如果女方在离婚后没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经济来源,可能会影响其在北京的户口保留。建议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如租赁稳定住所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20条的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对于申报变更登记的事项,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变更登记;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变更登记,并说明理由。” 离婚后申请户口迁移的具体程序和时间,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综上所述,外地人嫁给北京人后,如果离婚,其户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建议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