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关于夫妻双方在共有房屋所有权基础上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问题。答案要点包括:离婚后的户口迁移需要遵循户籍管理法规及地方法规,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1、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应明确房产归属: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明确房产归属是户口迁移的前提。
2、凭离婚证明文件向派出所申请迁移: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离婚证或法院生效判决书即为迁移证件。
3、考虑房屋产权归属方的意见:如房产归一方所有,则另一方需经其同意才能将户口迁出,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变更户主或家庭成员关系需经户内其他成员同意。
4、配合当地户籍政策执行:各地对离婚后户口迁移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比如有的地方要求必须有合法稳定住所才可迁入,因此需要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相关政策。
5、完成迁入地与迁出地派出所的相关手续:按照迁出地派出所的要求提交材料并办理迁出手续,同时携带所需材料至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综上所述,离婚后共有房屋涉及到的户口迁移事宜需综合《婚姻法》、《户口登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地方法规等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并充分考虑到各方权利与义务,最终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完成迁移手续。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