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问题主要关注的是离婚后是否必须携带户口本,以及离婚后的户籍变动相关事宜。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离婚后是否需要携带户口本主要取决于您后续的具体需求,如办理离婚登记、迁移户口或更新个人信息等。
- 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时,当事人应当出具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因此,离婚时需提供户口本。
- 户籍迁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因离婚等原因,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者现居住地,此时户口本作为证明户籍信息的重要文件,可能会被要求提供。
- 个人身份信息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公民离婚后,若需要更换新的居民身份证,可能需要提交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 子女抚养权与户籍:如果离婚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户口本上的信息可能会影响子女户籍所在地的确定。
- 再婚情况: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再婚时也需要提供户口本等证件,以证明其婚姻状况。
综上所述,虽然离婚本身并不强制要求必须持有户口本,但在处理离婚后的各种具体事务时,户口本往往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建议妥善保管户口本,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