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离婚后是否可以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本,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需要迁移户口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因此,离婚后迁回原户口本是合法的。
申请条件: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居民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5〕33号)的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以及原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这些材料用于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申请人有正当理由迁回原户口地。
迁入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审查申请人的迁入条件,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具体来说,迁入地必须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或者有直系亲属可以投靠。如果原户口所在地符合这些条件,迁回原户口本是可以被批准的。
程序步骤: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简化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公通字〔2016〕22号),申请人应当首先到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持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时间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决定。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综上所述,离婚后迁回原户口本是合法的,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只要符合迁入地的条件,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受理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