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离婚后,户口本上的关系栏应如何填写。以下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析这一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户主或者分户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因此,离婚后如果需要变更户口本上的关系栏,应当依法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后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户口本上的关系如何填写。如果一方选择迁出户口,则另一方的户口本上该方的关系栏可以变更为“非亲属”或“其他”。如果双方继续同户,可以在关系栏中填写“前配偶”或“其他”。
离婚后,户口本上的关系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变更,具体操作需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正确填写关系栏有助于维护个人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