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在于,离婚后夫妻双方的户口是否会在户口本上分开,即是否会将已离婚的双方标记为“离婚”状态。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看,这涉及到户籍管理和婚姻状况变更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当个人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时(如结婚、离婚等),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理论上,离婚后的夫妻在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应该会更新为“离婚”。但这并不意味着户口会被分开,户口分开通常是指夫妻双方的户籍是否应分户而居,这通常只会在双方同意并有合理理由(如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才会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4条:“公民应当将常住户口登记在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当申报暂住登记。” 另外,《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离婚登记手续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意味着离婚证明是由民政局出具,而非公安机关。因此,虽然户口本可能更新婚姻状况,但户口并不会主动分开,除非双方同意并有实际的住址分离。
总结来说,离婚并不必然导致户口本分开,但婚姻状况会变更为“离婚”。若夫妻双方选择在离婚后分户,需要符合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并且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如房屋产权、抚养权等问题。同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更新是必要的,以反映个人的最新生活状态。